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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检测】污水水质检测的详细操作规程
作者:霍尔德电子 更新时间:2025-07-05
污水检测是环境保护和公共卫生领域的重要工作,其目的是通过分析污水中的污染物成分,评估其对环境的影响,并为污水处理提供科学依据。污水检测通常包括物理、化学和生物指标的测定,以全面评估污水的水质状况和污染程度。今天小编主要介绍一下污水水质检测的详细操作规程。
1.洗涤玻璃器皿
玻璃器皿的清洁与否直接影响水质检验结果的准确度和精密度。使用过程中根据不同的需要采用不同的洗液,保证实验中所用玻璃器皿的清洁度是获得准确结果的一个必要因素。
2.采集水样
污水厂的水样采集大致可分为固定时间间隔取样、累计流量取样,瞬时取样3种方法。可根据实际情况和特定要求而采取不同的取样方法。
3.测定全程序空白值
在常规分析中,每次测定两份全程序空白实验平行样,其相对偏差一般<50%,取其平均值作为同批次试样测量结果的空白校正值。
4.标准曲线的绘制和检验
对标准系列,溶液以纯溶剂为参比进行测量后,应先做空白校正,然后绘制标准曲线。
标准溶液一般可直接测定,但当水样的前处理较复杂致使污染或损失不可忽略时,应和水样同样处理后再进行测定。比如总氮的检测中,标准溶液也要和水样一样先进行消解再进行测定。
5.测定平行样
平行双样测定的合格率<95%时,除对不合格样品重新做平行双样测定外,应再增加测定10%的平行双样。分析人员在分取水样平行测定时,对同一水样同时分取两份进行测定,平行水样的检测结果的相对标准偏差不应大于标准方法所列相对标准偏差的2.83倍。
6.使用标准物质
可以配制已知浓度的标准溶液,用和样品检测相同的方法进行测定,如果测得结果与标准相近,在误差范围内说明该方法没有问题。
加标回收也是对化验结果有效检验的一种重要手段。进行加标时,标准溶液的浓度要大、体积要小(体积可忽略不计),加入量一般为试样含量的0.5~2倍。加标后被测物的总量不应超出检测上限。
7.样品重复测定
样品重复测定的方法很多,常用的有以下几种:
其一,由同一分析人员对不同批次的保留样品进行复测。其目的是考察两批样品间的测量精度。
其二,由不同分析人员用相同方法对同一样品分别测定。这是考察不同化验人员之间的测量误差。
其三,用不同方法对同一样品进行测定。用规定方法测定样品后,再用其他方法复检,可以发现规定方法可能存在的系统误差。
8.分析样品检测结果的相关性
同一水样的不同指标之间常常具有一定的相关性,有些是定性的,有些是定量的。同一样品不同指标间的相关性有时可以很直观地反映出检测结果的准确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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