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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污染途径及特征(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作者:霍尔德电子 更新时间:2025-07-06
有一种水我们看不见也摸不着,在厚地之下藏得很深,影响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我们甚至每天都在用它,它就是神秘的地下水。地下水赋存于地面以下的岩石空隙中,是水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很强的隐蔽性,以大气降水和地表水补给。地下水水质良好、分布广泛,是居民生活、工业生产和农田灌溉用水的重要水源,因含有特殊化学成分或水温较高,亦是医疗、热源及提取有用元素的原料,对维持生态系统平衡也有着重要作用。但人类活动、过度开采、水质污染等都会一定程度影响地下水,甚至造成严重的生态问题。
地下水污染来源:
1.人为污染源
人类在生产、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污染物,包括液体废弃物,例如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地表径流等;固体废弃物,例如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农业生产过程中的化肥农药的使用等。
2.天然污染源
天然存在的,但只是在人类活动的影响下才进入地下水环境的污染物,例如地下水过量开采,引起海水入侵或含水层中的咸水进人到淡水含水层而污染地下水;采矿活动的矿坑疏干使某些矿物氧化形成更易溶解的化合物而成为地下水的污染源。
地下水污染途径:
按照地下水水力学特征,地下水污染途径主要包括间歇入渗型、连续入渗型、越流、径流型和直接注入型。
1.间歇入渗型
这种类型多是污染源在降水的间歇淋滤下,非连续地入渗到地下水中,例如农田、垃圾填埋场、矿山等。这种类型多为遭受污染的地表水体的长期连续入渗,造成地下水污染,例如排污渠污水渗坑等。
2.越流型
已污染的浅层地下水通过弱透水层、岩性“天窗”及井管等向邻近的含水层越流,造成邻近含水层污染。
3.径流型
在地下水水力梯度的影响下,污染的地下水从某一地点径流到未遭受污染的地下水中,例如海水入侵、污水通过岩溶管道的渗流流向抽水井等。
4.直接注入型
污水通过钻井灌注进入含水层中,或者通过岩溶漏斗、岩溶竖井进入地下水中。
地下水污染特征:
地下水赋存于地下含水层中,并在其中缓慢运移,上部有一定厚度的包气带土层作为天然屏障,地面污染物在进入地下水之前,必须首先经过包气带土层。上述条件使地下水污染有如下特征:
1.隐蔽性
即使地下水已受某些组分严重污染,但不易从颜色、气味、鱼类死亡等鉴别出来。即使人类饮用了受有毒或有害组分污染的地下水,对人体的影响也只是慢性的长期效应,不易觉察。
2.长期性
地下水径流缓慢,地下水一旦遭到污染,往往很难依靠天然地下径流将污染物排除带走或者依靠含水层的自净得到恢复。此外,吸附或沉淀在含水介质中的污染物,很难通过抽水的方式将其从地下带出,它们往往长期存在于含水介质中,并不断缓慢地向地下水中释放转移。
3.难恢复性
由于地下水埋藏在地下,相对于地表水的治理,防治地下水污染的难度要大很多,成本也要高很多。多数情况下地下水中的污染物很难通过将污染地下水抽出的方式全部抽出,必须结合一些包含地下工程的就地恢复治理措施,对污染的地下水和含水层进行同时治理。尽管目前国际上已有一些针对污染场地地下水污染的治理技术,但由于处理难度大,成本过高,即便是发达国家也是有选择地对一些污染比较严重、危害比较大的污染场地地下水进行治理。针对区域的面状污染,目前尚无有效治理技术。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由于地下水污染的特殊性,决定了地下水污染更不易察觉,污染的治理也更加困难。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我们如何做?
“一保”,即确保地下水型饮用水源环境安全,加强地下水型饮用水源规范化建设。
“二建”,即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法规标准体系、全国地下水环境监测体系;
“三协同”,即协同地表水与地下水、土壤与地下水、区域与场地污染防治;
“四落实”,即开展地下水调查评估、防渗改造、修复试点、封井回填等《水十条》确定的重点任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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