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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采样关键点(地下水检测采样规范)
作者:霍尔德电子 更新时间:2025-12-04
根据HJ 164-2020《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HJ 1019-2019《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 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导则》梳理了一下地下水采样的关键点信息,分享给大家。
一、建井
监测井钻探设备:空心钻杆螺纹钻、直接旋转钻、钢丝绳套管直接旋转钻、双壁反循环钻或绳索钻具等,不可使用空气转转钻。2、成井洗井设备: 潜水泵、贝勒管或惯性泵等。
二、成井洗井
1.监测井建设完成后,至少稳定8h后开始成井洗井。
2.成井洗井结束的条件:
(1)当浊度小于或等于10 NTU时,可结束洗井;
(2)当浊度大于10NTU时,应每间隔约1倍井体积的洗井水量后对出水进行测定,结束洗井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浊度连续三次测定的变化在10%以内;
b)电导率连续三次测定的变化在10%以内;
c)pH连续三次测定的变化在士0.1以内。
三、采样前洗井
1.成井洗井结束后,监测井至少稳定24h后开始采集地下水样品。
2.采样前需先洗井,满足以下(1)或(2)方可结束洗井:
(1)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浊度小于或等于 10 NTU 时或者当浊度连续三次测定的变化在±10%以内;
b)电导率连续三次测定的变化在±10%以内;
c)pH 连续三次测定的变化在±0.1 以内;
(2)洗井抽出水量在井内水体积的 3~5 倍。
四、采样
1.采样顺序:样品采集一般按照挥发性有机物(VOCs)、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稳定有机物及微生物样品、重金属和普通无机物的顺序采集。
2.特殊样品要求:
(1)单独采样样品:硫化物、石油类、细菌类和放射性等项目的水样应分别单独采样。
(2)VOCs水样采集:预先在地下水样品瓶中添加盐酸溶液和抗坏血酸;水样必须注满容器,上部不留空间;且应单独密封在自封袋中,避免交叉污染。
(3)现场监督指标:水位、水温、pH 值、电导率、浑浊度、溶解氧、氧化还原电位、色、嗅和味等项目需进行现场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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